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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1]2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区在堵截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随着我区与周边省份物资贸易越来越频繁,林业植物、林产品及繁殖材料的调运量日益增加,检疫性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的危险性愈来愈大。目前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等重大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已在我区周边省份发生并酿成灾害,随时有传入我区的可能。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有效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保护我区林业生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遏制检疫性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坚决杜绝外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侵入我区,把可能发生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外疫不传入、内疫不扩散。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林业局今年将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松材线虫病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预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建立健全预防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部署本行政区域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预防工作。要认真制定防控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入。

  二、提高思想认识,依法规范运作

  各级林业、交通、工商、铁路、民航、邮电等部门及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林业部分)》,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检疫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安全,就是保护林木资源,就是促进和谐稳定的思想,依法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货物承运,堵住一切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途径,切实保障林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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