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支持妇女就业再就业。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妇女工作专项资金1200万元,重点用于对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给予担保、就业培训等,帮助妇女就业。(自治区妇联负责实施)
4. 支持金融机构向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小额贷款。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8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
(六) 继续强化教育保障机制工程
1. 保障义务教育发展。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1.4亿元,其中,中小学校舍维修补助资金1.2亿元,免费提供教科书经费2.3亿元,中小学生生活困难补助费1?郾04亿元,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7亿元,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4.7亿元,城市学生免杂费0.45亿元,大力保障自治区义务教育快速发展。
2.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资金2亿元,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借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1.5亿元,力争尽快完成全部校舍改造工程计划。
3.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2亿元,支持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
4. 支持自治区高等院校发展。加大对高等院校的投入,重点用于化解高校债务、提高生均定额标准、分担大中专院校奖助学金等。
5. 改善幼儿教育条件。为解决人口密集城镇幼儿入园难问题,“十二五”期间设立支持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公办幼儿园的校舍加固改造、更新设备,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计划每年投入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五年共需投入10亿元。
(以上5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实施,自治区财政厅配合)
(七) 继续推进文体广播、计划生育、邮政通信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工程
1. 自治区本级安排各类文体广播专项资金3.75亿元,重点用于公益文化场所的运转和维护;备战全国运动会以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自治区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等公益事业工作。(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广电局负责实施)
2. 自治区本级安排计划生育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及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一杯奶”生育关爱行动等工作。(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实施)
3. 加强农村牧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苏木乡镇建局、嘎查村建站的农村牧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网络。2010年至2012年完成146个空白苏木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其中2011年完成第一批48个空白苏木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计划投资151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68万元,地方配套749万元;第二批补建的98个空白苏木乡镇邮政局(所),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执行。(内蒙古邮政管理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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