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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

  (四) 苏木乡镇生活设施建设造价。根据目前各盟市建筑成本,苏木乡镇新建集体宿舍造价为: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每平方米2000元,其他盟市每平方米1800元。改造集体宿舍造价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每平方米800元,其他盟市每平方米600元。新建集体食堂造价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每平方米1500元,其他盟市每平方米1300元。改造集体食堂的造价标准由盟市自行确定。
  四、建设进度安排
  从2011年起全面启动实施苏木乡镇集体宿舍和食堂建设工程,到2013年每年分别完成建设任务量的30%、30%和40%。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加快建设进度。
  (一) 编制盟市总体规划。由各盟市政府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建设原则、标准,编制本盟市苏木乡镇集体宿舍和食堂建设总体规划,同时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这项工作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
  (二) 项目实施。苏木乡镇集体宿舍和食堂建设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当年投入使用。2011年计划建设项目应于今年5月底前开工。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改善苏木乡镇集体宿舍和食堂等工作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盟市政府要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各旗县政府是实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苏木乡镇集体宿舍和食堂等生活设施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年度建设预算工作,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项目工程设计指导工作,严格监管工程质量和标准,加强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
  各级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工程招投标制度,实行项目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和报帐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项目建设的计划、进度、标准、规模等进行定期督查,必要时采取盟市“互检”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超标准建设、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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