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苏建函设〔2011〕9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我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1〕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单位。本次统计年报工作,以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包括持有专项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单位。
2.报送程序。已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通过该系统生成数据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书面统计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到指定网站下载标准格式的EXCEL表格,填写数据后生成申报光盘(或U盘)和书面统计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时间要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