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草桥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1〕8号)
苏州市草桥中学: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月12日对你单位报审的“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督促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草桥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市区“草桥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草桥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规范的引用应正确有效,如“BT50108-2001”应为“GB50108-2008”、“JGJ107-2003”应为“JGJ107-20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