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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城〔2011〕14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和对象

  考核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考核对象为:苏州市大市范围内注册的市政施工企业和在考核期内已承接到市政公用工程的外地施工企业。

  二、时序和要求

  1.企业自查

  本年度综合考评先由各企业对照《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报《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自查情况表》(附表1),企业持填好的《自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属地管理,于2011年1月30日前提交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区企业提交给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外地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2.主管部门初评

  各市、区住建局根据《办法》对本地区注册企业(含外地已承接工程的企业)提出初评意见,填写《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初评意见汇总表》(附表2),并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

  3. 考评公示和公布结果

  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征集的信息和各市、区建设局的初评意见,按照《办法》规定将组织有关部门会商、考评,考评意见将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最后报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领导小组批准,公布考评结果。

  三、各部门提供信息

  各部门提供的信息主要是2010年度中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行政、司法等部门针对施工企业产生的各类通知、通报、公示、公告、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等文件。

  苏州市质监站、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设信息中心等部门将本部门2010年度中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良好或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汇总填写《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部门意见汇总表》(附表3),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

  苏州市招标办、建设交易中心将2010年度中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名单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

  四、其它

  1.以上要求的《办法》和《自查表》可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中心”选择部门为“城建处”中下载。

  2.2011年《信用管理手册》核发待本次综合考评结束后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自查情况表

  2.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初评意见汇总表(略)

  3.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部门意见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表1
  苏州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综合考评自查情况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考 核 内 容

考评分值(每项)

自 查 意 见

得分

记录

备注

1

获得政府荣誉

国家级

10

 

 

 

2

省级

8

 

 

 

3

市级

6

 

 

 

4

县级

4

 

 

 

5

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荣誉

部级

8

 

 

 

6

省级

6

 

 

 

7

市级

4

 

 

 

8

县级

3

 

 

 

9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扬

部级

4

 

 

 

10

省级

3

 

 

 

11

市级

2

 

 

 

12

县级

1

 

 

 

合计得分

 

 

13

发生安全事故

一般一起

-10~20

 

 

 

14

一般二起

-20~30

 

 

 

15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部级

-4

 

 

 

16

省级

-3

 

 

 

17

市级

-2

 

 

 

18

县级

-1

 

 

 

合计扣分

 

 

19

结算收入(万元)

2Z

缴纳税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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