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08-2009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1年5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星火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抽查工作的函》(国科农技字〔2011〕44号)和科技部《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将配合科技部对2008-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进行验收(清单见附件1),为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主要内容
星火计划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和国家重点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为依据,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及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二、 验收材料的准备
1、项目任务书。
2、立项证书及立项文件。
3、国家重点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见附件3)。
5、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实施效益证明(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盖章)。
7、项目实施效果照片、培训光盘课件或培训记录等。
8、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装订顺序:封面、立项证书或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国家重点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附件(有培训的必须提供光盘)。请项目承担单位准备好全套验收材料,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科技处审核,于2011年7月30日前先报1份正式材料到科技厅农村处审查。召开验收会时须提交正式验收材料一式八份。
四、验收时间
拟定于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验收方式
采取现场验收和回忆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