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苏建函设〔2011〕21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工程设计单位、有关省外设计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科〔2011〕73号)转发给你们。凡涉及我市需整改的设计企业(名单附后)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缺少有关资料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整改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报省住建厅;
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整改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报省住建厅;
三、未报相应设计业务范围检查材料的单位,于3月4日前将补报的检查材料报我局,经我局审核后,统一报省住建厅;
四、涉嫌违规的单位或人员,我局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