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1]32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山东省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为目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加强监督制约,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为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供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建设原则
(一)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行政服务等事项都要在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网上运行,全程监察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和实时监察,创新工作流程和运行方式,构建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先行进入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逐步纳入。
(四)适度超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规划时保持一定的前瞻性。为实践的不断发展留有扩展的空间。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要求。有效整合资源,节约建设成本,促进信息共享。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面向公众的在线网上政务大厅,主要内容包括政务动态、办事指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网上投沂等。网上政务大厅与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的“互联网受理、部门系统办理、互联网反馈”。
(二)建设行政审批网络运行系统。统一开发行政审批网络运行系统,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整合各部门已有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完善相关功能,扩充应用范围,纳入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运行系统,实现与“网上政务大厅”的互联互通和实时信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