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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榕政综〔20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核事故的场外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委员会(简称市核应急委),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苏增添(省政府副省长、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黄忠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胡孝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纪建平(市环保局局长)

  孙根生(福州警备区参谋长)

  鲍一高(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委   员:林治良(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

  林瑞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高起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

  林钟德(市发改委主任)

  江 海(市经委主任)

  左美俊(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郑 勇(市教育局局长)

  郑雷声(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小榕(市民政局局长)

  林恒增(市财政局局长)

  程爱国(市安监局局长)

  李振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厚新(市商贸服务业局局长、市支前办主任)

  陈 燕(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关瑞祺(市卫生局局长)

  吴 强(市人防办主任)

  刘文文(市气象局局长)

  张云焰(市地震局局长)

  段志刚(福州电业局局长)

  王华明(福州海事局局长)

  何晨建(武警福州支队支队长)

  欧阳天秋(武警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陈伙金(福清市政府市长)

  陈 巧(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沈文海(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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