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队伍建设正规。队伍建设长远有规划,近期有目标,年度有计划,年终有考核。执法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性强,队容风纪好,社会形象好。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社会信誉度高。
6、无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先进个人
范围: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职在岗人员。
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城管职业道德优良。热爱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大局观念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3、执法管理能力较强。精通城管执法业务,熟练掌握、正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独立工作能力强,执法管理水平高,注重文明执法,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强,执法中善于化解矛盾、解决难题。
4、群众认可度较高。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工作作风过硬,工作态度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识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工作业绩突出,赢得群众认可。
(三)湖北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岗
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及城建城管监察支队、大队所属科级以下窗口单位。
条件:1、严格执法办案好。查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规范。
2、强化管理市容好。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管理要求,处理问题及时,交办任务完成到位。违章必纠、违法必查,管辖区域市容市貌整洁有序,达到管理标准要求。
3、狠抓培训学习好。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在中队(网格)内积极营造学习环境,不断提高队员的执法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4、管理严格内务好。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台帐规范齐全;办公区域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装备管理良好。
5、作风扎实形象好。队员能够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秉公办事,无态度粗暴、野蛮执法现象;能够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能够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无离岗脱岗、窝聚聊天现象;能够着装整洁,队容严整,无衣冠不整、作风拖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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