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组委会将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进行表彰。
(一)优秀组织奖: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市、区县(开发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它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最佳实践活动奖: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最佳实践活动奖。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以积极、主动、热情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的区县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中心)、区县报刊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奖。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要成立由宣传、安监、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公安、文化、广播电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局、市民防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在活动的策划组织上下功夫。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