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局关于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考评及更名的通知
(筑科通字〔2011〕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十一五”期间建设的107家“贵阳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考评,并更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考评范围为“十一五”期间贵阳市科技局资助建设的107家贵阳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
二、此次考核考评采取自愿原则,分批进行。请有关单位在贵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并填报相关资料。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考核考评,对考评合格的更名为“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授牌,享受《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扶持政策;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资格。
四、请各单位将纸质资料按要求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送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青云路)。
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0851-5561255
附:1.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2.贵阳市企业工程中心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认定申请书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适用范围:申请认定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本《申请书》是申报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材料之一。申请单位应根据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出完整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公章。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依托单位及工程中心名称必须填写全名。
4.本申请书填好后按A4标准大小统一装订;另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书》的电子版文档。
5.本表中依托单位系指工程中心所在的一级法人单位。主管单位指依托单位的行政主管单位或上级控股集团公司。
内 容 提 纲
一、基本概况
中心名称
| |
依托单位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单位性质
| □1、企业 2、科研院所 3、高等院校 4、其他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
中心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 邮箱
|
|
所属
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 □光机电一体化 □自动化 □材料 □能源 □交通 □农业 □资源 □环境 □生物医药 □社会事业 □其它
|
主要
研究内容
(限300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