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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区县(自治县)卫生局目标任务考评办法的通知

  (2)以区县政府名义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文件,1分,落实有关具体扶持政策,1分,并取得实效,1分,查资料,一项未落实扣1分。

13、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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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中央或市级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1分,查工作资料,检查审计项目档案及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少完成1个项目审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加分项目

1、完成重大任务。

 

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任务,1项加2分。完成市局级重大任务,1项加1分。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卫生信息化试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创建三甲医院,成功创建卫生城区(县城),援助巴布亚新几内亚等。

2、专项申报。

 

当年内有特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事项可申报专项加分,经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每项加1分,如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等,同一事项和“完成重大任务”项目内容不累计加分。

扣分项目

1、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上访事件。

 

(1)卫生行政部门发生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取消评优资格;发生一起中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扣3分,发生一起一般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扣1分。                            (2)卫生行政部门或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发生一起5人以上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扣1分。                            (3)卫生行政部门或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发生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1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评优资格。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处置不当。

 

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扣1分/起;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置及救治不力,扣1分/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3、通报批评。

 

受到卫生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以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被市卫生局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说明:1.部分区县个别单项工作如无指标任务,采用同比扩大的方式计算总分,计算公式:考核项目实际得分÷考核项目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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