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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茧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茧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质监发〔2011〕109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纤检局,市茧丝绸行业协会:

  依据《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第28号令)和《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为保护茧丝资源,打击鲜茧收购、干茧加工及销售、生丝加工及销售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现将2011年茧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及对象

  此次茧丝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抓好鲜茧收烘质量和茧丝加工、销售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的对象为重庆市范围内的蚕茧收购经营、生丝加工销售的主体和企业。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11年5月至12月。

  三、检查内容和处理方法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收购毛脚茧、过潮茧和未分类分等置放等质量违法行为。

  2.茧丝经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质量违法行为。

  3.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和加工茧丝具备的质量保证条件。

  4.茧丝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5.茧丝经营者销售茧丝是否具备有效的质量凭证。

  (二)处理方法

  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和《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四、职责分工

  1.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纤检局要开展《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和《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市质监局统一部署安排,负责对茧丝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

  2.市纤检局负责茧丝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工作。

  3.重庆市茧丝绸行业协会负责茧丝质量自律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茧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

  区县(自治县)茧丝绸主管部门负责引导本区域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2011年茧丝质量检查任务分配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2.2011年蚕茧收购统一执法检查抽样检验情况汇总表

  3.鲜茧收购质量监督检查表

  4.非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5.桑蚕鲜茧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汇总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茧丝质量检查任务分配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检查单位

检查区域

任务分配

完成情况统计

茧站检查数量(家)

桑蚕干茧抽样数量(批)

茧站检查数量(家)

桑蚕干茧抽样数量(批)

春季

正秋

春季

正秋

春季

正秋

春季

正秋

巴南区质监局

巴南区

7

4

6

4

 

 

 

 

丰都县质监局

丰都县

6

2

4

2

 

 

 

 

江津区质监局

江津区

8

5

6

4

 

 

 

 

南川区质监局

南川区

5

2

3

1

 

 

 

 

石柱县质监局

石柱县

1

1

1

1

 

 

 

 

巫溪县质监局

巫溪县

8

4

4

2

 

 

 

 

巫山县质监局

巫山县

8

4

4

2

 

 

 

 

渝北区质监局

渝北区

1

1

1

1

 

 

 

 

云阳县质监局

云阳县

4

2

5

3

 

 

 

 

永川区质监局

永川区

1

1

1

1

 

 

 

 

忠县质监局

忠县

8

5

6

4

 

 

 

 

万州区质监局

万州区

9

6

6

4

 

 

 

 

梁平县质监局

梁平县

8

6

4

2

 

 

 

 

长寿区质监局

长寿区

4

2

2

2

 

 

 

 

市纤检局

黔江区、涪陵区、合川区、北碚区、铜梁县、垫江县

10

6

8

4

 

 

 

 

总 计

88

51

6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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