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家电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家电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商务建[2011]145号)


各市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家电、摩托车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及授权企业、备案网点: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点建设标准>的通知》(商建函[2009]5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0]518号)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家电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选好参与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企业,请各市、县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按本通知方案要求,择优选择企业项目(已列入网络建设补助企业除外),抓紧时间、选准项目,按时完成本次家电、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工作任务。
  省商务厅 电话:65313528、传真:65335988(家电)
  电话:65330684、传真:65357245(摩托车)
  省财政厅 电话:68530268 传真:68531840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海南省家电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8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点建设标准〉的通知》(商建函[2009]5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0]518号)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企[2009]17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用好网络升级改造扶持资金,发挥最佳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