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1〕49号)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1年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重点,特制定《2011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指导当年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为明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及方向,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市政府当年工作重点,特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指南编制说明
指南的编制重点体现政府资金使用的政策导向,明确当年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申报要求,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11年指南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即:编制说明、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要求、项目管理程序和职责分工、申报材料要求。
指南作为专项资金申报、审查和跟踪管理的重要文件,是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的依据,是项目审查和推荐、评审以及跟踪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企业、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审查和评审等管理工作。
二、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2011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大力推进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新金融品种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推进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