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1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1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三创一办”工作的冲刺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三创一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贵阳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精神,深入推进《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发展思路,按照“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整体推进以“一案三制”为统揽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十二五”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编制实施“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贵阳市“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确定全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科技支撑系统、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运输能力建设、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建设任务,并规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二)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各级政府应急委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办事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机构内部应急工作方案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应急办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研究《
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办在本地区应急管理中的宏观指导能力;逐步建立应急处置中的指挥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办的指挥协调能力;分解细化应急管理考核监督办法, 不断提高应急办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注重新技术、新设备在应急信息接报、传输和加工处理中的运用,提高应急办信息的自动化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