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专项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1〕513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建设笔记本电脑基地和离岸数据处理中心“2”大全球性基地,以及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光源设备、新材料、仪器仪表、生物医药“10”个“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同时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创新基础、产业化示范、龙头企业等重大工程和相应专项。
一、实施任务
(一)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储备项目库,每年专项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持续跟踪推进。
(二)当年优先扶持一批建设条件成熟、对行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尚不满足条件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库储备,作为跟踪推进的重点,在以后年度视推进情况择优支持。
(三)对储备项目库中符合国家专项要求的优秀项目,优先向国家推荐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重大工程及2011年专项内容
(一)创新基础工程及专项
创新基础工程要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自主创新基础平台,完善以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创新服务设施为支撑的创新链,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高效”的自主创新物质支撑体系。
针对创新基础工程建设,每年滚动实施创新基础专项。2011年专项,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大型企业集团和高校、科研机构,强化横向联合,促进资源整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布局认定一批工程试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二)产业示范工程及专项
产业示范工程将在“十二五”期间,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2+10”产业链集群建设为重点,通过滚动推进重大产业化示范和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建设,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产业聚集,培育新兴产业群,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针对产业示范工程建设,每年滚动实施产业化专项和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专项。2011年专项,重点支持“2+10”产业链集群,以及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的软件、信息内容服务、创新服务、市场化研发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产业化和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