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班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下移至现场、关口前移至班组,全面加强以班组安全建设为重点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技能以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加强对班组长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及其熟悉现场、掌握实情的优势,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
(七)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企业信息化管理是新资质标准的规定要求,也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企业要加快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在经营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运用,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施工信息交互平台以及企业办公管理和项目管理等信息化关键技术,实现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互动。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要逐步推行安装安全远程可视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八)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企业要认真贯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
福建省气象条例》,制定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与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登记、建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所属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组织演练,积累应急救援经验,提高职工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急实战能力。
(九)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预算书作为协议附件,约定支付方式和使用计划与责任,并将合同和协议附件报负责项目监督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扣减。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制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