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整治。加强城市地下易燃易爆管线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自动化升级改造。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防御火灾能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经营、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农业机械、冶金等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
六、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一)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二)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安全方面,要加强在建、新建、技改、整合煤矿以及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区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停产、组织撤人。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迎世园、保安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继续抓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集中警力,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及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严重违法交通行为。要加强各工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
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严把准入关。针对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上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警示告知制度、申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