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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把科学、有效、规范的安全管理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强化生产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以专业技术力量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强化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铜发〔2011〕5号)精神,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和检查。要认真落实区县、乡镇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严格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坚决杜绝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问题。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坚持事故和指标控制通报考评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所有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依法从重处理。要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的原则,以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泥建材、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部门、地区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打击。积极建立打非治违“回头看”制度,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惩治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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