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1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1〕63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严查事故隐患、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查事故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压减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我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安全技术管理负责、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现场带班、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职工安全培训、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企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报告等制度,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针对企业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要场所等建立健全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有效落实。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作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要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和奖惩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让职工切身感受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直接好处。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现场带班,特别是双休日、夜间和节假日连续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