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组织一次消防演练。2011年,公安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确保每个单位都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各地保安培训机构要组织对保安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公安、旅游等部门要组织导游、宾馆酒店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2011年,组织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操作规程。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6.开展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等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各地要依托当地行政学院、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各级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居委会负责人全面轮训一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7.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公安机关组织全省消防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全省模范消防监督员”10名。组织消防文职人员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证书考试。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全省公安民警消防执法资格岗位考试,确保每个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兼职消防民警持证上岗。
(二)工作措施。
1.消防宣传培训社会化。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形式,运用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依托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等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普及防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2.消防宣传培训多元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单位,重点借助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分别举办消防培训班、消防知识讲座等,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格局。
3.消防宣传培训常态化。消防安全知识要纳入各类社会培训、职业培训、学校教育、员工普训重要内容,纳入普法、科普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宣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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