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召开2场以上的座谈会、恳谈会、对接会,走访10家以上基层单位。
三、工作要求
省发改委重大对接活动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做好活动方案制定、大会筹备、组织工作,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活动总结报告提交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省发改委各有关处室在认真做好12个“百千服务”小组各项调研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走访对接。有关计划安排和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应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请各设区市发改委及时将专题报告报送省发改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全省发改系统“双重”专项行动“百千招商”工作方案
根据“双重”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组织好“百千招商”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内容
围绕海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统筹策划百场招商会、投资推介会,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项目,通过省、市、县三级发改部门联动,争取签约1000个以上招商项目。
二、活动安排
(一)全省性主要活动安排
省发改委重点组织一系列重大招商活动,推介并签约一批重大招商项目。
1、浙江海洋经济推介会(台湾)(时间:5月,责任领导:刘亭,牵头处室:海经办)
①主要内容。向台湾地区宣传推介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基础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情况,签署一批港口物流、海洋生物、临港工业、农业休闲和海洋科技教育等合作协议,引进台湾地区企业和科研高校参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②进度安排。4月,赴台衔接、考察,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5月,落实签约协议和交流宣传材料准备;5月下旬,在台湾高雄市开展海洋经济推介和签约活动。
2、浙江产业集聚区与跨国公司对接洽谈会(浙洽会专场)(时间:6月,责任领导:张善坤,牵头处室:海经办)
①主要内容。在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浙江产业集聚区与跨国公司对接洽谈会暨重大外资项目签约仪式,整体推介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广泛吸收外资参与我省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