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一是原有校舍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加固要求。梅州市丰顺县、梅县、茂名市电白县、汕头市潮阳区、汕尾陆丰市等地区的原有校舍加固工程仅进行防水补漏、电路改造和外墙装修等简单维修,未按规定对楼房结构进行加固。二是个别新建项目没有执行国家新规范和标准。如茂名市电白县部分重建项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低于国家规范要求。三是个别地区仍然使用D级危房。丰顺县汤西镇汤西中学教学楼,经鉴定为D级危房,但一直未按要求拆除,也未按要求围闭,学生上课还需通过危房后进入新教学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汕头市潮阳区、汕尾陆丰市部分工程项目(主要是社会捐资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清远市清城区、韶关市翁源县等部分地区为赶进度,在未落实工程监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潮州市饶平县的4个改造项目,没有签订监理合同,现场监理缺位,重建项目没有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梅州市丰顺县八乡山中学在建的宿舍楼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五)部分地区工程实施与原有规划不相符。
梅州市丰顺县原规划的汤西中学、丰良中学、沙田中心小学3个项目不存在,上八乡学校项目的建设规模、层数、开工日期、投资规模等均与原规划不相符。
(六)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改造项目推进困难。
广州市民办学校改造项目建设进程总体滞后。深圳市光明新区民办学校改造资金由投资方负责,尽管该区已对10所民办学校前期的排查鉴定经费给予补助,但民办学校筹集改造资金仍存在一定困难,建设进度整体滞后于公办学校。珠海、中山市纳入2010年规划的民办学校改造工程也因资金、校舍产权等原因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落实工作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资金保障不力、办理报建难等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审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优先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所需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各地要建立“倒逼机制”,实行工期倒排制度,将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定期督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