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外商独资江西汇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嵌入式多媒体播放器产业化项目的批复
(洪发改外字[2010]13号)
江西汇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外商独资江西汇天科技有限公司申办年产5万台嵌入式多媒体播放器产业化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字[2005]916号)精神,原则同意江西汇天科技有限公司在昌建设年产5万台嵌入式多媒体播放器产业化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南昌县小蓝工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8.6 亩,建设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购买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30台套,建设SMT表面组装线1条,产品装配线3条。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5万台嵌入式多媒体播放器的生产能力。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4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320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58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符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大项第二十一款第
四条“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上下变换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SFN)设备,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设备,卫星公共接收电视(SMATV)前端设备制造”的规定,其建设内容中的进口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免征关税政策。
五、关于环保,请按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的要求执行。关于节能,经审查,该项目设计内容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