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县(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渝办发〔2011〕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区县(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中心,以下简称审批大厅)建设,建立促进审批大厅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4月至6月开展区县(自治县)审批大厅工作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审批大厅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硬件建设、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2008年以来审批大厅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基础数据、制度建设、管理创新、工作成效等。
(三)审批大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推进审批大厅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一)情况统计。由区县(自治县)对审批大厅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统计上报有关情况。
(二)重点调研。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部分区县(自治县)审批大厅进行重点检查调研,有关事宜届时通知。
(三)典型分析。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自治县)审批大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审批大厅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审批大厅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调研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调研。要深入调查研究,对2008年以来审批大厅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全面的总结(数据统计截止2011年4月30日,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上报数据要准确,情况要真实,问题要找准。
(三)按时报送。总结和调查表请以文件形式于5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 郭严祥
联系电话:63896313
传真:63897320
电子邮箱:zhc6387463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