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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云飞路第二学校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云飞路第二学校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45号)


西湖区发改委:

  报来西发改字[2010]07号文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江西省华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及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南昌市西湖区彭泽路以西,规划路以南D15-07地块内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4324平方米。

  2、本次审查内容为南昌市云飞路第二学校总图及单体设计,工程总建筑面积19944.75平方米,其中架空面积2098.05平方米,半地下室287.98平方米。

  3、学校总规模36班,其中小学24班、初中12班,学生总人数1680人。

  4、总平面应布置集中活动场地及升旗台等区域,且运动场百米跑道位置不符要求,应在主席台一侧,需调整。

  二、原则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文件,请按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建筑单体设计

  (1) 1#楼

  1、建筑共四层(含架空)。一层为架空层及配电间等;二层设科学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药品室等;三层设语言教室、物理实验室、药品室、准备室等;四层设计算机教室、生物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等。1#楼建筑面积3215.12平方米,其中架空面积697.83平方米。

  2、架空层应细化非机动车停车的布置。

  (2) 2#、3#楼

  1、建筑共四层(含架空)。一层为架空层及配电间等;二层设小学教室10间及音乐教室等;三层设小学教室10间及阶梯合班教室等;四层设小学教室4间及美术教室、地理教室、物理教室、语言教室、舞蹈教室等。2#、3#楼建筑面积共计6712.86平方米,其中架空面积1400.22平方米。

  2、卫生间数量偏少,应按使用人数复核后调整。

  (3) 4#、5#楼

  1、建筑共四层。底层设架空绿化及半地下室;一层设门厅、国学展示、阅览室、食堂及厨房等;二层设中学教室4间及书画室、民乐室、棋艺室等;三层设中学教室4间及校史室、科技馆、办公室等;四层设中学教室4间及办公室、会议室等。4#、5#楼建筑面积共计7397.17平方米,其中半地下室287.9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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