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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市医疗废物连续热解处置设施BAT/BEP示范子项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市医疗废物连续热解处置设施BAT/BEP示范子项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城字[2010]4号)


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南昌市医疗废物连续热解处置设施BAT/BEP示范子项目工程改造方案立项的申请》(南昌医废字【2010】第06号)收悉。根据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确认“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项目之医疗废物连续热解处置设施BAT/BEP示范子项目业主合同”工程改造方案的函》(环外经函【2010】68号)的有关精神,为了有利于该项目积极争取使用有关国际资金,我委原则同意对该项目予以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医疗废物连续热解处置设施BAT/BEP示范子项目改造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县溪霞镇桥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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