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和服务包(2010年版)》的通知
(穗卫〔2010〕14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和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卫生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妇社发〔2009〕98号)、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121号)要求,在《广州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试行)》(穗卫〔2009〕26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了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使用的《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和服务包(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遇到问题,请与市卫生局联系。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
(2010年版)
一、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
以65岁以上老年人、妇女、儿童、精神病和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逐步为城乡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利用健康档案实施居民健康管理,逐步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中医养身保健以及社区其他重点健康问题等,以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城乡居民传播健康知识信息,提供健康促进技能咨询指导服务。落实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健康教育基本情况。
三、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等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各1次,儿童保健管理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开展高危儿童管理以及协助新生儿系列筛查等工作;开展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落实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
四、妇女保健
开展免费婚检宣传和新婚保健指导,落实孕前妇女补充叶酸;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随访服务、1次产后访视和高危妊娠筛查,指导产后42天检查,进行孕期营养、心理、产后常见问题等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落实妇女保健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妇女保健基本情况。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进行健康危险因素筛查和定期健康检查。落实老年保健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老年保健基本情况。
六、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必要时开展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开展计划免疫宣传和健康教育。落实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计划免疫基本情况。
七、传染病报告和管理
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和管理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疫情处理;定期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等传染病防控重点单位进行巡查,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有关传染病病原学、血清学、症状监测或相关因素监测等各项传染病监测工作,做好样品的采集和送检。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结核病人和艾滋病病人/HIV感染者进行社区管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落实传染病登记、报告等信息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社区传染病信息资料,掌握社区传染病防制基本情况。
八、慢性病预防控制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指导45岁以上人群测血糖。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询问病情、进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健康教育。落实慢性病防治信息管理工作,掌握社区慢性病防治基本情况。
九、重性精神病管理
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管理随访、康复指导和定期健康检查。落实精神病管理信息工作,掌握社区精神病防治基本情况。
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
(2010年版)
目 录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服务包
二、健康教育项目服务包
三、儿童保健项目服务包
四、妇女保健项目服务包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服务包
六、预防接种项目服务包
七、传染病报告和管理项目服务包
八、慢性病预防控制项目服务包
九、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服务包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
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和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到公平、效率和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妇社发〔2009〕98号)、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121号)相关要求,在《广州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试行)》(穗卫〔2009〕2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2010年版)》(以下简称《服务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