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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复
(洪发改投字〔2010〕66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来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编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加快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水渠污水管道工程。

  二、建设地址及服务范围:工程分为南、北两条污水管道,南侧污水管道从香樟大道附近开始,经田家水库至东风桥处;北侧污水管道从玉屏大道与青岚大道交汇处开始,沿麦庐支渠至黄家湖南侧。服务范围为东至昌九高速,南至工业大道,西至香樟大道,北至枫林大道,总面积约为10.99平方公里。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两条污水管道总长约为15.51公里,污水管管径为DN500-DN1800规格。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检查井、顶管及土方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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