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复
(洪发改投字〔2010〕67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来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水渠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编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加快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水渠污水管道工程。

  二、建设地址及服务范围:工程起点为香樟大道,终点为庐山南大道。服务范围为香樟大道、青岚大道以东,玉屏大道以北,铁路线以南及以西区域,总面积约为12.21平方公里。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地面距离为5.8公里,双侧污水管线总长为11.11公里,污水管管径为DN500-DN1500规格。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检查井、顶管及土方等工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