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枣山路(北京路至黔灵公园大门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前往黔灵公园休闲锻炼的老年人通行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形象和旅游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1年4月24日起,对枣山路(北京路至黔灵公园大门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00至17:00,禁止机动车辆(沿线单位的车辆除外)通行枣山路(北京路至黔灵公园大门段)。
二、枣山路(北京路至黔灵公园大门段)沿线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三、接送游客车辆可在枣山路黔灵大酒店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区域上下客,即停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