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州长 段 玠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烟草、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开发、畜牧兽医、护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移民开发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畜牧兽医局、州森林公安局(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电力开发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大理供电局、州气象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大理卷烟厂、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等省属驻大理有关单位;联系武警大理州森林支队。
副州长 李红卫 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民航等工作。
分管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铁路、公路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大理公路管理总段、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云南建设学校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许映苏 负责环境保护、民政、地震、救灾、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分管州环境保护局、州民政局、州地震局、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老龄工作。
联系州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大理州委。
副州长 洪云龙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科技、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档案等工作。
分管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局、州教育局、州科学技术局(州知识产权局)、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档案局、州白族文化研究所。
联系州妇女联合会、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红十字会和大理学院、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陈 川 负责政法、人民防空、信访、法制等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队、公安消防大理支队、州公安局警卫处、州司法局、州劳教所(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信访局、州政府法制局。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理监狱和武警大理支队。
舒自明同志 协助州长搞好调查研究,完成州长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秘书长 李 超 负责处理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保密等工作。负责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昆明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
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国家保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