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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政发〔201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州政府机构改革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副州长、秘书长协助州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州 长 何金平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州长 马建全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税务、监察、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接待处、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大理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理监管分局,金融保险企业,驻大理人民解放军部队。

  副州长 蔡春生 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外事、侨务等工作。
  分管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州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公室、州政府侨务办公室、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州归国华侨联合会、大理日报社。

  副州长 程云川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商贸、招商引资、通信等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商务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州公务员局。
  联系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总工会、州工商业联合会、大理海关、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大理分局、州邮政局,省属驻大理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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