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政发〔201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11年2月24日全省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印发《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向州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了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州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2011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巩固完善、拓展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的方式,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控、廉政建设、行政问责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实施成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创新政府建设。围绕上述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下列工作重点:
一、巩固完善政府自身建设的实施成效
深化政府自身建设,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四个主题十六项制度和创新政府建设的深入实施,强化制度建设的整体性、持续性,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效;更要完善薄弱环节、充实制度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制度实施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轮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继续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联网办公和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法制局、州网管中心,责任人: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周天明、杨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