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煤制品有限公司二七南路24-30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75号)
市商贸委:
报来《关于对南昌煤制品有限公司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的函》(洪商贸[2010]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南昌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实施市商贸委下属南昌煤制品有限公司二七南路24-30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2010年3月23日)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第二次商贸物流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9年4月3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南昌煤制品有限公司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项目位于二七南路24-30号,占地面积约4.7亩,总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总投资约95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