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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八一大道维修工程立项的函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八一大道维修工程立项的函复
(洪发改投字〔2010〕80号)


市城管委:

  报来洪城管委函字[2010]27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八一大道维修工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程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老城区道路环境和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化品位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地点:道路改造北起阳明路,南至坛子口立交。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道路全长约3.7公里,宽60米;建设内容包括维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灯、地下通道装饰、立交桥美化、园林绿化、沿线建筑立面美化亮化、管线下地、交通设施、公交站台及电车杆线拆除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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