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海路城东购物超市》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51号)
江西元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上海路城东购物生鲜超市》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上海路以西,鹰潭市驻昌办事处以北,上海路住宅小区,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为2425.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高层综合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6042.4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199.41平方米。
3、容积率:1.997。
4、建筑密度:48.15%。
5、应按规定布置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其商业和办公主出入口汽车泊位应取消。
6、应确保二个长边的消防车道和一个长边消防扑救环境。
7、地下车库汽车出口坡道端与道路边缘应设≥7.5m安全缓冲区。
8、绿化面积不足,应在超市屋面需作绿化设计。
二、单体建筑
1、该建筑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原则同意所报单体建筑设计。
2、地下设备用房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应增补。
3、超市和办公层卫生间男、女分层设不合理,应调整,且应增设商品垂直运送设备和生鲜商品有关设施。
4、采用框架结构体系,抗震等级应为三级。基础形式应多方案比较,择优选用。
5、缺少计算主要参数和侧刚比、抗剪承载力比、轴压比等重要的控制值,应完善。
6、应重视抗浮设计。场地土弱腐蚀性和地下室周边毗邻建筑物及主要道路开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基础形心与结构竖向荷载重心之间存在偏心,应严格控制偏心矩。地下室顶板板厚应>180mm。
8、结构布置中的弧梁承受较大扭矩,应加大梁宽并采用四肢箍。
9、四层结构刚度变化的过渡层,应采取构造加强措施,并应调整结构布置,改善抗震性能以免超限。
10、地下室机电设备用房地面低于停车场,入口处应采取可靠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