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储备物资种类主要包括药品、疫苗、消杀药械和防护、救治、检测设备及应急设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4生活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紧急组织调运应急救助资金和物资,及时向急需救助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卫生防疫等应急保障。要明确责任人,立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实际,加强统筹和协调,做好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为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和民航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卫生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卫生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的优先安排、调度和通行。公安部门要统一规范应急车辆标志,做好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
  6.6人员防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要为医疗救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7治安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武警部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6.8通信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设完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保障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沟通的政策和技术保障工作。
  6.9科技支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平台系统,确保与各级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满足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队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2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 附则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