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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建设海陆统一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建立各涉海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和磋商制度,加强海上综合执法,完善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开发和资源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机制。
  三是建设海洋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立海洋重大项目审批平台、海洋产业发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海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平台、海洋环境监测监管服务平台、海洋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辅助决策支持平台。
  四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重点是创新海洋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海洋经济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继续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海洋资源开发、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等领域。完善水、电、煤炭、石油、天然气、土地、海域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市场。
  3.改革与创新举措。
  (1)政策方面。2011-2013年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海洋经济发展有关指标纳入省级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加快启动温州民营经济创新改革试点。
  4.责任分工。
  浙江省责任部门:由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和沿海各市参与。
  国家指导和支持部委:中央编委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
  三、核心任务
  (一)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1.基本思路。按照《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推动形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集散并重”的枢纽港。
  2.推进重点。
  (1)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一是石油化工交易平台。提升宁波镇海液体化工市场发展水平;规划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汽柴油集散交易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船舶加油补给服务中心。二是矿石交易平台。启动建设舟山鼠浪湖、凉潭交易市场;提升舟山马迹山、宁波北仑矿石交易市场和绿华山减载平台发展水平。三是煤炭交易平台。启动建设六横国际煤炭交易中心;提升宁波镇海煤炭交易市场发展水平;建设嘉兴独山、台州头门、温州乐清湾等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四是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交易平台。提升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发展水平;规划建设嘉兴、台州、温州等区域性粮食交易市场;规划玉环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五是建材交易平台。提升镇海现有钢材交易市场功能,建设千万吨级钢材交易市场;依托宁波、嘉兴等木材交易市场,建设镇海、嘉兴、温州、台州等港口后方4个百万方级木材交易市场。六是工业原材料交易平台。提升发展余姚塑料城,完善物流、金融、检测认证等服务功能;建设千亿元级有色金属交易平台。七是船舶交易平台。以浙江船舶交易市场为基础,联合宁波、台州、温州等船舶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布局,提升平台功能,建成全国性船舶交易中心。
  (2)完善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一是新增港口通过能力2亿吨。加快老港区技术改造和码头设备技术更新,挖掘现有码头吞吐能力;尽快建成凉潭矿石、穿山煤炭码头5个泊位,以及梅山港区集装箱码头5个泊位;加快推进一批进口矿石、原油等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加强深水航道和锚地建设。二是拓展4大集疏运通道。①联通南北沿海大通道。尽快建成嘉兴-绍兴跨江通道、台州-金华高速公路东延段、头门疏港公路;加快建设宁波-台州-温州高速公路复线、钱江通道北接线、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段改造、台州74省道南延段、京杭运河改造及二通道、嘉兴港海河联运等项目;加快六横-穿山疏港公路、杭州-南京高速公路拓宽、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乍浦-嘉兴-苏州线和杭州-上海线航道、杭州湾跨海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②联通长江沿线大通道。尽快建成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宁波铁路枢纽货运北环线等项目;尽早开工宁波集装箱中心站和大榭、穿山港区支线铁路等项目;加快杭州-绍兴-宁波高速公路、宁波进港支线铁路、杭州-宁波运河宁波段三期等前期工作。③联通西南内陆大通道。尽快建成金华-温州铁路扩能工程、九江-景德镇-衢州铁路等项目;尽早开工杭州-新安江-景德镇高速公路建德至开化段、钱塘江中上游航运复兴工程和瓯江航道开发等项目;加快龙泉-浦城高速公路、温州-洞头疏港公路、宁波-金华及温州-台州进港支线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④联通世界海洋大通道。增加与原油、矿石、煤炭、粮食主要产区国家的航线;提升沿海远洋运力。三是加快建设8大物流园区。大力推进建设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共建的5大物流示范区(梅山、传化、义乌、绍兴、嘉兴);积极培育温州、台州、舟山等3个物流园区;支持杭州、宁波、温州等国家重点综合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培育12家省级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园区配套公路。
  (3)加强金融与信息服务支撑。金融服务系统建设以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重点培育三个渠道,创新三类产品,建立一个机制。培育三个渠道:①研究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港口产业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港口物流、港航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②待条件成熟时,研究组建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③建设港航投资公司。由省、市等多方出资,负责港口岸线一级市场开发和公益性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三类产品:①航运保险产品。研发改进多式联运保险、拓展航运港口基础建设保险等业务。②直接融资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③间接融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等具备港口物流特征的业务,创新运用信托和租赁融资等融资工具,支持港航及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个机制:港口金融战略合作机制。搭建产业与金融合作平台,加强港口物流及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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