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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分期推进涉海重大项目。2011-2013年重点推进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资源利用网、高速信息网、防灾减灾网等重大基础设施,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与支撑。2014-2015年重点推进海洋新兴产业、“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海洋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项目建设,有序引导项目落地,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
  --市级改革试点成效显著。以《发展规划》为指导,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突破和涉海项目落地布局,做好市级海洋经济改革试点的主题选择和推进实施工作。力争到2013年,舟山海岛开发开放综合改革试点、杭州海洋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宁波-舟山港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台州和绍兴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嘉兴清洁能源发展改革试点、温州民营经济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初见成效。到2015年,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二、基本任务
  (一)推进形成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体系。
  1.基本思路。按照《发展规划》提出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结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通过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沿海产业带和三大都市圈、培育九大产业集聚区、开发利用重要海岛,初步形成“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为高效有序推进海洋开发奠定基础。
  2.推进重点。
  一是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以港口一体化为重点突破口,加快宁波、舟山在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合作,推进宁波-舟山区域统筹、联动发展。港区建设方面,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抓紧编制大榭港区、梅山港区等一批重点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梅山和六横港区建设,逐步形成北仑、穿山北、大榭岛、金塘岛、梅山岛、六横岛等组成的集装箱运输核心区;启动建设衢山港区和扩建六横煤炭基地,建设由马迹山、衢山岛组成的干散货北部核心港区和以镇海、北仑、大榭、舟山本岛的马岙和六横为主体的中部核心港区;整合镇海、穿山、北仑、大榭、岙山、岑港、黄泽山、册子岛等地的港口资源,形成原油和化工制品运输体系。临港产业方面,扩大镇海、穿山、北仑、大榭的临港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启动建设舟山本岛及六横岛一批临港先进制造业项目,打造北仑、象山、六横、高亭、长涂和长白修造船业基地。物流园区建设方面,规划建设北仑、金塘、穿山、洋山、梅山、六横等物流园区,将北仑港区建设成集新型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园区,创建舟山本岛的老塘山、岱山浪激咀和洋山物流园区。
  二是发展提升沿海产业带和沿海都市圈。依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发展规划》,制定环杭州湾和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发展提升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温台沿海产业带;积极培育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三是抓紧推进一批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建设。
  四是开发利用和保护一批重要海岛。根据海岛的战略地位、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等方面因素,选择若干重要海岛,采用分类开发与保护的方式进行有序利用。建设梅山、金塘、小洋山、册子、头门、上大陈等港口物流岛,成为以集装箱或油品、铁矿石、液体化工、粮食、件杂货等大宗商品的储运、中转等港口物流功能为主的海岛;建设大榭、衢山、大长涂、小门等临港工业岛,成为以临港型的海洋装备制造业、船舶产业等工业功能为主的海岛;建设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登步岛等滨海旅游岛,建成以滨海旅游业为主导功能的海岛;建设南田、高塘、大鱼山、北关等清洁能源岛,成为以发展风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为主的海岛;建设枸杞、嵊山、扩塘山等现代渔业岛,建成以发展现代渔业养殖、渔业捕捞基地、水产品精深加工及贸易为主的海岛;建设南麂等海洋生态岛,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3.改革与创新举措。
  (1)规划方面。2011-2012年组织编制和实施宁波-舟山港一批重要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九大产业集聚区规划、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2)体制机制方面。完善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一体化改革,加强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职能,切实承担职责,做好港域深水岸线、航道、锚地、疏港通道等统一规划、上报、审批和管理。以建立统一的宁波-舟山电子口岸系统为抓手,在口岸监管、海事服务等方面探索建立一体化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港航管理平台。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完善宁波-舟山港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等机制,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整合开放口岸,清理规范监管点。舟山、宁波地区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联系、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政策方面。2011-2012年制定出台两大政策意见。一是制定《关于加快推动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若干政策意见》,在海岛功能定位布局、用地用海保障、重大项目审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制定《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在产业集聚区领导机制、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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