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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3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部署,依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为统筹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是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为目标,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推进政策先试、制度完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全面完成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各项目标与任务,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和新举措,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家指导、上下互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了解掌握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最新精神。同时,加强对沿海市县的统筹协调,把国家要求与地方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国家、省、市、县(市、区)上下互动的良好格局。
  坚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充分了解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吸收借鉴成熟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既符合浙江实际,又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海洋经济发展思路与政策措施。
  坚持全面统筹、重点突破。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好涉海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选择一批特色鲜明和主题突出的改革试点任务,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方式,确定推进试点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积累经验、掌握规律。
  坚持创新引领、开放推动。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运用全球眼光和国际视野,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水平,主动联结内陆腹地,统筹对内对外开放两个大局。
  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立足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的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围绕确定的分阶段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三)试点范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试点地域范围包括:浙江全部海域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设区市的市区及沿海县(市)的陆域(含舟山群岛、台州列岛、洞头列岛等岛群),海域、陆域面积分别为26万和3.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的陆域总面积约0.2万平方公里。
  (四)试点期限。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5年。
  (五)主要目标。
  1.发展目标。围绕《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定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先行试验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力争用五年时间,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海洋经济总量大幅提高,在全国海洋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对陆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达52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4.5%,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3%。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5%。
  --海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渔业、海洋装备制造、船舶工业、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港航服务、海洋金融信息、海洋科教、海洋生物医药、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等产业迅猛发展,海洋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7∶41∶52,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28%。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6∶41∶53,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30%。
  --港口航运能力明显提高。宁波-舟山港作为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重要基地的地位基本确立,浙北嘉兴港和浙南温州-台州港协调发展,海陆联运、水水中转能力明显提高,海陆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日益完善。到2013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4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50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6亿吨、1.6亿吨、1.4亿吨和1400万吨。到2015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75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8亿吨、1.7亿吨、1.5亿吨和2000万吨。
  --海洋科教水平明显提升。涉海院校和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成一批海洋科研、海洋教育、海洋文化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到2013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3%,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到2015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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