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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毛光烈副省长分工及调整部分省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毛光烈副省长分工及调整部分省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浙政发〔2011〕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研究决定:
  一、毛光烈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保障的调度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省安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工办、省手工业联社。
  联系省工商联、省烟草专卖局、省科协、省通信管理局、电监会杭州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二、由原副省长金德水担任的部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领导职务,改由毛光烈副省长担任。具体如下:
  1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组长
  2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4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5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6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7浙江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8省煤电油运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9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10浙江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11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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