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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进一步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开展对政府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行为。继续推进和完善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省内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从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购买药品。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和合理用药监测,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方式,坚决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切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七、进一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惠民政策。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扎实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坚决禁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八、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销超期收费、违规设置、不符合规定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乱收滥罚、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巩固全省所有道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

  九、进一步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已经公布的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清理涉及企业不合理负担的政策规定和收费项目,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只收费不服务的协议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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