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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63号)


江西金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江铃汽车制造厂以西,施尧路以东、水榭花都住宅小区一期以南,下尧路以北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为12924.5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工程为一栋酒店和一栋公寓,均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6382.55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24728.0平方米。

  3、容积率:6.0

  4、建筑密度:39.6%

  5、绿地率:25%

  6、汽车泊位:379个,其中地下329个、地面50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原则同意该地块总体布置。

  8、完善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并设置无障碍设施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9、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设置地下、地面泊位。

  10、地下二层防火分区8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应修改。疏散楼梯不应直接设于小学行政教学楼内。

  二、单体建筑

  1、建筑设计

  1.1、该大厦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交通组织合理,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1.2、建筑区域功能

  ①本工程设地下二层。地下一层设有酒店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设游泳池、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②裙房一层设入口大堂、厨房、自动餐厅,二层设西餐厅、中餐厅及餐饮包厢等,三层设酒店商务中心及会议用房。

  ③A塔楼四层以上为酒店客房。

  ④B塔楼四至十三层设商务套房及标准间,十四以上为公寓。

  1.3、库房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其防火措施应交代。

  1.4、地下室电梯厅和自行车出口推行坡道应封闭,不应敞开。

  1.5、酒店每防火分区应设独立的2个安全出口,并通向地面。餐厅、宴会厅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1.6、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边缘水平净距应≥2.0m。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门、窗、洞口边缘水平净距≥4.0m.

  1.7、防烟楼梯间应设前室或合用前室,首层应直通室外。公寓楼(B栋)、电梯机房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

  1.8、景观庭院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周边小天井宜取消。三层会议室应增设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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