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11〕4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省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动漫产业的重要意义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动漫产业为资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市场需求大、生命周期长、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等特点。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中原经济区和文化强省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集信息、技术、服务、交易、培训于一体的动漫产业园区和基地,涌现出一批涉及动漫图书、报刊、手机动漫、网络游戏和衍生产品开发等的动漫企业,创作生产了一批立意新颖、广受欢迎的原创动漫产品。但也要看到,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还存在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低、产品原创水平不高、产业链条不合理等问题,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划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动漫产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动漫产业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发挥集群优势和培育龙头企业相结合、中华文化的弘扬和传承相结合的原则,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市场主体,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聚,加强交流合作,创作生产一批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产品,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竞争有序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