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藏政办发〔2011〕40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抓好我区全年粮食稳定增产工作,确保粮食特别是青稞产量稳定增产,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全区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粮食主产县为重点,以提高单产为突破口,以推广优良品种、新技术等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0万亩,其中青稞种植面积17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95万吨,其中青稞产量达到62万吨以上;继续实施粮油单产行动计划,粮食亩产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公斤以上。
二、重点措施
(三)落实播种面积。要利用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和粮食价格较好的有利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严格控制征占耕地总规模,切实落实“占一补一”规定,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在有复种条件的地区,要改革耕作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尤其要引导农民扩大青稞种植面积。今年全区共安排各种粮食补贴资金22363万元、化肥补贴资金10000万元。通过各种补贴政策的实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0万亩以上,特别是要保证青稞播种面积占粮食播种总面积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