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严格县级医院人员准入,新进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新进入县级医院工作但未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由县级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具有住院医师培训资质的培训基地对其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长期在县级医院工作创造条件。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遴选270名左右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方面的要求。
19加强县级医院内部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广和运用适宜技术,遵循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保证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核算与控制,集中采购药品与医用耗材,规范诊疗行为,推行检验检查互认,加强监督考核,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20指导46个试点县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重点解决县、镇两级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分配制度、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问题,明确县、镇医疗卫生机构责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形成县镇一体化管理的基本经验。
(三)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21探索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医保报销、价格、财政等政策,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出诊,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模式。
22根据边远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状况,组建相应规模的医疗小分队,配备巡回医疗车和装备,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四)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23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逐步完善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利用信息平台为病人提供优质、协调、连贯、便捷的服务,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方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依托卫生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灵敏、高效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
24推动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远程医学活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等,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
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